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彩臣三村混凝土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2020-06-05 14:19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彩臣三村混凝土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彩臣三村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第二次)。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混凝土标号

暂定数量/方

1

C30

250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具有预拌混凝土资质。

   5.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一定规模,能满足采购方生产作业需求。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装卸、运输保险、税金(3%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如需泵送则泵送费另加15元/立方,此费用固定不做调整。

   3.若在实际施工中使用其他标号混凝土时,结算价格以C30为基准,下调一个标号降10元/立方,上调一个标号加10元/立方。使用抗渗混凝土P6增加10元/立方,P8增加15元/立方。早强剂、防冻剂各增加10元/立方。细石混凝土增加10元/立方。价格波动予以调整时,调整后的其他标号单价也以C30为基准,按上述办法调整。

   4.价格风险分担:开标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的价格波动不予调整,一个月内未能完成供货的,对剩余材料的价格予以调整。调整方法为:(1)开标当期信息指导价与中标价计算出中标下浮率;(2)供货当期的材料信息指导价与开标当期信息指导价波动超过5%以上的部分予以调整(5%及以内不予调整),调整金额根据下浮率计算确定。

   5.商品混凝土计量方式:采取计量容重按实计量,每立方米拌合物平均容重不低于2350Kg。

   6.本次采购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予以按实结算。

   7.无额外泵送费及运输费(采购单位单次所需方量较少时)。中标单位需积极配合,不得无理由拒绝发货或延期发货。

   8.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书面文件(密封)请于2020年6月8日上午10点送至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8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大转盘往南50米)。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必元,联系方式:051369961142。

   (3)投标单位应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票或现金,我公司账户(收款人: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彩臣投保。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汇票或现金,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密封在信封中,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的,采购单位填写收据(该收据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据,缺失的概不退还)。

三、售后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在材料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3.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启东市创文创卫工作。

   4.交货期: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2h内完成送货。

   5.交货地点:原则上只使用于彩臣三村,若需供应采购单位承建的其他项目,则具体以采购单位指令为准。

   6.如需办理市区通行证的请自行办理,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7.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供货义务后退还,不计息。若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无理由拒绝供货、供货数量及质量不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标控制价:

序号

混凝土标号

暂定数量/方

控制单价/元

1

C30

250

520

控制总价/元

130000

   报价超过控制单价或总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五、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2.若总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通过谈判形式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六、付款方式:

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检测报告)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附件一:质保承诺书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彩臣三村混凝土采购(第二次)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原材料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强度、塌落度及抗渗等级符合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质保材料)。

   2. 我公司供应的商品混凝土满足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规定。

   3.送检不合格的,我公司承担相应贵公司一切相关损失(检测费、返工费、误工费等),并同意贵单位视情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附件二: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彩臣三村混凝土采购(第二次)

序号

混凝土标号

暂定数量/方

单价/元

总价/元

1

C30

250



注:1.包含3%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上价格为非泵送价,泵送费另加15元/立方(固定不做调整)。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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