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紫薇三村室外配套工程牵引管施工项目 询价公告(第三次)

发表时间:2024-04-01 16:27

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紫薇三村室外配套工程牵引管施工项目

询价公告(第三次)

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紫薇三村室外配套工程牵引管施工(第三次)进行招标(详细内容见附表)。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工程概况:

1)分包范围:包工包料,详见报价单。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3)工程地点:启东市紫薇三村。

4)工期:30天,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天内进场组织施工,如不能及时完工,则按延期每天1000元进行扣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中标人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所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一律包括在中标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此项风险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启东市创文创卫工作。

2.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水、电、电讯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已通,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4.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地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矛盾,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5.投标人应当结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见附件),认真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后,结合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实施内容,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投标报价。

6.中标单位须为劳务用工人员缴纳意外伤害、生命财产险。

7.中标人申请付款时须向发包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

四、报价书面文件:

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价格标:

6)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提供类似已开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4月3日上午9:00时密封送至启东城投集团二楼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启东市金沙江路672号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必元,联系方式:0513-83910126

3)投标单位应缴纳8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公对公),我公司账户(收款人: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牵引管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转账凭证,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一个月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数量、质量及尺寸均符合需方要求的材料,质量及尺寸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作出材料退场、罚款、取消合同等处罚。

2)材料质量不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必须无条件退场并重新发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质量检测费用、误工费、返工费用等所有费用)。若出现两次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采购单位要求材料进场验收,到场数量以采购单位验收计量单为准。

4)交货期:30天,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天内进场组织施工,如不能及时完工,则按延期每天1000元进行扣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5)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保期:一年,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9)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牵引管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送货、材料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接采购单位通知后不及时送货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中途停止供货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该项目需第三方审计结算。经审计,核减率超过5%,则每超过一个百分点(1%),扣最终工程结算审定价的4‰,不足5%(含5%)不进行奖罚。核减率=(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100%,送审价=合同价+调整价,审定价=合同价+审定调整价。扣款金额计算方式为:扣款金额=(核减率-5%)*100*审定价*0.4%,所扣金额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六、招标控制价:总价42000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若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115000,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

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通过谈判形式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5.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

1、全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70%,余款于一年后(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计算)审计结算后付清。

2、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 日

备注:已被列入城投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企业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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