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23年各景观绿地、各公园秋季施肥项目复合肥采购询价公告发表时间:2023-10-20 10:52 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23年各景观绿地、各公园秋季施肥项目复合肥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各景观绿地、各公园秋季施肥项目复合肥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一、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中含采购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材料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质保费、售后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价格标: (6)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提供类似已开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6:30时密封送至启东城投集团108会议室,并参与开标。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1099号。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必元,联系方式:0513-69961142。 (3)投标单位应缴纳81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公对公),我公司账户(收款人: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汇龙支行,账号:50560188000010895),备注写明:复合肥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转账凭证,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一个月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2)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验收要求: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供货周期:分批次配送,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单位送货通知之日起5天内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送货时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否则作违约处理。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按延期每天1000元进行扣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6)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启东市创文创卫工作。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汇龙支行,账号:50560188000010895),备注写明:复合肥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送货、数量和质量上不符合我方要求、接采购单位通知后不及时送货的,采购单位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中途停止供货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招标控制价 3000元/吨,总价162000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若不含税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115000,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九、付款方式 1.支付总金额=肥料成交单价(中标价)*实际到场验收数量(实际数量以验收单为准)。 2.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肥料全部到场后验收合格,付至相应货款的70%;余款在供货完成三个月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3.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备注:已被列入城投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单位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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