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金水苑西侧驳岸、道路应急抢险项目水稳沥青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3-10-09 14:47 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金水苑西侧驳岸、道路应急抢险项目水稳沥青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金水苑西侧驳岸、道路应急抢险项目水稳沥青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成本、相关附件、货物运输、装卸、运输保险、清扫、摊铺、压实、养护及养护材料、测量、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价书面文件: 报价文件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分开密封。 ▲资格审查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价格标: (6)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提供类似已开税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不限,金额不限),必须与投标所报税率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密封送至启东城投集团108会议室,并参与开标。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1099号。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必元,联系方式:0513-69961142。 (3)投标单位应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公对公),我公司账户(收款人: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水稳沥青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转账凭证,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一个月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整体质保两年(含)以上,质保期间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及时无条件修补或更换。 (3)材料质量不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必须无条件退场并重新发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质量检测费用、误工费、返工费用等所有费用)。若出现两次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采购单位要求材料进场验收,到场数量以采购单位验收计量单为准。 (5)验收:在材料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交货期:水稳、沥青须分别于采购单位通知后3日内完工。 (7)交货地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在指定位置交货。 (8)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收款人: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水稳沥青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送货、安装、材料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接采购单位通知后不及时送货、安装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中途停止供货、安装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该项目需第三方审计结算。经审计,核减率超过5%,则每超过一个百分点(1%),扣最终工程结算审定价的4‰,不足5%(含5%)不进行奖罚。核减率=(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100%,送审价=合同价+调整价,审定价=合同价+审定调整价。扣款金额计算方式为:扣款金额=(核减率-5%)*100*审定价*0.4%,所扣金额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六、招标控制价:总价504000元。(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若不含税总价最低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115000,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内部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于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且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 实际供货价小于合同价的,在进度款的支付时按实际供货价作为付款基数。
启东市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备注:已被列入城投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企业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